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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黄金居留许可项目之“前世今生”

2020-03-04

葡萄牙黄金居留许可发展历程


2012年10月8日


2012年8月9日,葡萄牙通过了新的移民法,即29/2012号法案,是2007年7月4日第23号法案的修正案,制定了外国人入境、居留、出境的法律制度。这一政令自2012年10月8日开始生效。


其中规定了为获得居留许可。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境内投资活动之一:


a)转移价值不低于100万欧元的资本;

b)创造至少30个工作岗位;

c)购买价值不低于50万欧元的房产


2013年1月25日


葡萄牙外交部和内政部共同签署了《改善和推动给予第三国国民特许居留权的特别条款》(1661—A/2013号法令)。同时对2012年10月8日生效的法令做出调整,明确了欧盟以外的公民在满足以下任一投资方式后,即可申请居留许可。


a)购买价值不低于50万欧元的房产;

b) 转移价值不低于100万欧元存款;

c)至少创造10个就业岗位。




2015年7月30日更新法案


编号为“15-A/2015”的葡萄牙投资移民政策法律第三次修改案的补充性条款出台,该法令于9月2日正式生效并执行。现时,葡萄牙“黄金居留”投资移民的申请渠道一共有7个,分别是:


1.向银行转账100万欧元或以上,或购买不少于100万欧元的证券;

2.开办公司及创造10个工作岗位;

3.购置50万欧元或以上的不动产;

4.购置35万欧元或以上的旧房产或者旧区重建房产,其中旧房指的是30年或以上楼龄;

5.在科研项目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

6.在文化艺术项目、文物保养或修复项目中投资25万欧元或以上;

7.在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资或融资基金中投入50万欧元或以上。




2017年8月28日对移民法案进行了调整,并于2017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


转移资产额35万欧元或以上,用于购买根据葡萄牙法律建立的公司其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时间需达到至少五年,以及至少60%的资金是对本国境内的商业公司进行的投资。


资产转移额达35万欧元或以上用于创建总部位于葡萄牙的商业公司,同时创造5个固定工作岗位,或增加一家在本国境内设立商业公司的资本,创造或维持就业机会,至少有5名正式雇员,最低期限为三年。


2020年2月:


葡萄牙2020预算法修订,包含多项内容的提案已经通过,如取消里斯本和波尔图大区的投资,提高投资金额等内容。提案通过意味着政府有权在2020年任何时间修改黄金签证法案,具体如何修改,还需要讨论。


总结:

一、

根据“黄金居留许可”相关法案的多次发展更改,截至2020年2月,申请葡萄牙黄金居留许可有以下8种方式:


二、

葡萄牙入籍要求:


1. 在葡萄牙合法居留满5年;

2. 通过葡萄牙语考试(生活类);

3. 无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