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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超过40年的独立信托机构—Trident Trust

2021-03-03
恒泰历史



Trident Trust(恒泰信托)成立于1978年,目前在25个国家及地区设有36个办事处,从传统的离岸地B.V.I到Cayman到欧美等在岸国家地区,超过一半的地区已经运营了超过20年。目前在全球排名第三,是唯一一家同时提供离岸信托和美国在岸信托的大型信托公司。其背后的控股从创立之初没有过变动架构稳定。从传统的信托地Jersey(泽西岛)、Guernsey(根西岛)到目前的B.V.I(英属维尔京)、Cayman(开曼)再到现在非常热门的South Dakota(南达科他州)在岸信托。依据于客户不同的需求,给予客户不同选择。


信托从最初的罗马起源,到英国的衡平法与普通法并行。众多的判例支撑着信托的不断发展以及完善。中国新经济产业造就了大批高净值客户,他们遍布互联网、医药、教育等新兴行业。从上市前的Pre-Ipo Trust到上市后的Family Trust,越来越多的中国客户对于海外信托有了更深的认识并愿意去接纳和尝试这一“新兴”产物。



信托的选择



银行系信托
如:UBS(瑞士银行)、Julius Bar(宝盛银行)
  • 优势:银行信托的受托人一般会由银行控股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作为历史悠久的银行,他们会更受客户信任有着银行的信用背书。

  • 劣势:银行系信托普遍费用较高,一般会根据客户在银行的资产量去收费,一旦客户资产量较大,那么客户为了信托架构所付出的成本就非常高。大部分银行信托只能够装入在银行的资产局限性较大。


律师行系信托
如:Deacons(的近律师事务所)、Baker McKenzie(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
  • 优势: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中立客观的专业机构,有着专业的背景以及法律方面的服务优势。

  • 劣势:律师事务所因为律师自身的合规要求,在各项条款上都会非常严格,造成的后果就是常常信托因为律师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无法成立。


独立第三方信托公司
如:Trident Trust(恒泰)、First Trust、Montcliar(瑞盛)
  • 优势:独立第三方信托公司有着更为独立的受托人服务,条款更加灵活,能够为客户实现更多定制化的条款。对于装入信托的资产更加灵活不受限制。同时独立第三方信托公司的费用会更低,固定收费不受资产量的影响

  • 劣势:不如银行有着百年的历史,一般的独立信托公司大概只有几十年的历史。


信托的种类


Settlor Reserved Powers Trust(委托人保留权利信托)
当委托人希望能够将信托原本属于受托人的权利和酌情权自己保留时会选择设立此信托,以此实现信托资产的投资或资产管理权。

Pre-IPO Trust(上市前信托)
客户在海外上市时,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会选择设立信托以此避免当需要减持、质押时引起股价波动。

移民前信托
客户在移民时会需要针对移民国家做信托规划,以此避免自己申报的资产过大而面对的严峻的税务问题



华港的角色



华港集团作为一家境外Family Office以及私人银行的EAM,我们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客户筛选最合适的信托供应商、法律、税务及私人银行,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提供全方位的最适合的方案。如您对于信托及其他方面有任何疑问及问题也欢迎沟通交流。